關鍵詞: 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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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qū))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qū)社會事業(yè)局: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0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0〕1號)要求,現就我省2020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時間
今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時間為6月6日至8月20日、9月14日至12月18日兩個時段(因特殊情況中國教師資格網需要維護關網時間除外)。具體時間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實際進行安排,并通過官方網站、新聞媒體等予以公布。
請各地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和信息系統(tǒng)開放時間內,合理安排本地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報名、現場確認、審批和數據管理等工作,信息系統(tǒng)鎖定后不再對各認定機構開放。如系統(tǒng)開放時間有調整,請以中國教師資格網通知為準。申請人可通過“福建省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系方式”查詢各級認定機構的聯系電話,獲知其具體的認定時間等認定事項。
二、受理機構
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區(qū))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三、認定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國家及我省規(guī)定的申請條件,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符合上述條件,在我省認定的人員還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戶籍或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福建??;
(二)福建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和在讀研究生;
(三)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福建省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福建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四)駐閩部隊現役軍人(含現役武警)。
四、認定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甲等(縣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體檢合格。
(三)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其中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茖W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四)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應在相應認定機構規(guī)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填寫報名信息。同一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成功申領后的一年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二)體格檢查。各認定機構組織申請人按規(guī)定流程和體檢標準,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安排以各認定機構網站發(fā)布的認定公告為準。
(三)現場確認(受理)。網上申請成功后,申請人還須準備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在認定機構規(guī)定的時間進行提交、現場確認報名。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可委托所在高校統(tǒng)一辦理。
(四)審核認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做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并將認定結果通知申請人。
(五)頒發(fā)證書。符合法定的認定條件者,頒發(fā)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六、申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在有效期內)。
2.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3.學歷證書原件,其中,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在現場確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5.考試合格證明,經中國教師資格網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否則需由申請人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進一步確認。
6.《個人承諾書》(申請人在網上申報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申報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原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經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
8.《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
9.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一張(與網報上傳照片同版)。
10.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應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七、其他事項
(一)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延長1年。
(二)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各有關認定機構網站發(fā)布的通知公告,請申請人務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
(三)請申請人按各有關認定機構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五)各地根據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的有關要求做好教師資格認定的相關組織工作。
福建省教育廳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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